各相关院(部):
寒假在即,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和省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防止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寒假工作安排及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现将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二、做好风险排查整治。结合实验室自身情况,从严从细排查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请各学院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以及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实验室安全自查须同时在系统中填写,本周五(1月17日)将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三、检查安排
现场检查阶段(1月17日)
检查时间 | 检查学院 |
2025年1月17日(周五)下午13:30 | 幕府校区各学院 |
2025年1月17日(周五)下午13:30 | 江宁校区各学院 |
四、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本学期离校前以及下学期开学前认真检查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管线与气瓶等压力容器以及防冻、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并仔细检查实验室的门窗,确保仪器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各类事故发生。
2、各学院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严格按要求妥善存放,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及时整理、归位实验台面和通风橱等设施内的各类物品;清理各类可燃、助燃物品;按照化学特性分类、分柜妥善保存各类危险化学品;禁止危险化学品放置在窗台或临近窗户存放,做到危险物品安全可控。
3、对于长期不断电的设备,需安排相关人员值守或做好实时监控措施。假期仍需运行的实验室,请提交“假期实验室使用备案表” 发送至田老师邮箱tianzhenzhen@iit.edu.cn,假期运行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并且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规定,不可单独进行高风险实验。
4、对于假期仍需要施工的单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外来人员进校的审批制度做好外来人员流动管理工作,并落实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对于仍在施工的实验室学院应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督促施工方妥善保存各类设施和材料,避免引发治安问题和安全事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