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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更新工作的通知

供稿: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科 | 发表日期:2024/10/28 |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提高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精神,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及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现开展我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更新工作。

一、认定更新原则

(一)实验室安全分类

根据学校实际,我校实验室可划分为化学类、机电类、特种设备类、生物类和其他类五个类别,类别划分可参《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及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第三章。

(二)实验室安全分级

实验室安全等级可分为Ⅰ、Ⅱ、Ⅲ、Ⅳ级(或红、橙、黄、蓝级),分别对应重大风险、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等级实验室。等级划分可参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附件3)和《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附件4)。

二、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进行认定更新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对照《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及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价,认定更新本实验室安全等级和安全类别等相关信息,填写《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表》(附件6)(以下简称《认定表》)并提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作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单位,应通过现场核查等形式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更新结果进行审核,并将汇总后的《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附件7)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等级为II级及以上实验室,还需将《认定表》一并报送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三)线上调整

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员,需按照学院审核结果,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调整每间实验室的风险点和防护要点。

(四)结果复核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根据认定更新结果开展定期检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学校需将Ⅰ级实验室(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报送至教育厅等上级部门备案。

三、工作要求

实验室安全关乎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是学校高质量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的基本保障。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必须亲自部署、积极推进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更新工作。特别是近期进行实验室更新、改造调整的相关学院,因实验室危险源类型与数量发生了较大变化,更应及时对各实验房间的危险源种类、数量及危险程度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

请各二级学院对照《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附件5),针对本单位不同安全等级的实验室,从安全检查频次、安全教育培训时长、应急演练次数、安全评估、条件保障等方面分别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举措,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四、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8日前,将《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纸质版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II级及以上实验室的《认定表》也一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iquandoudou@jit.edu.cn。联系人:张颖,电话:5757。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及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表》

附件4:《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价表》

附件5:《高校实验室分级管理要求参照表》

附件6:《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认定表》

附件7:《金陵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2024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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