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部):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2024年暑假放假的通知》要求,确保期末和假期实验室安全,现将关于开展本学期末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以及进一步加强2024年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要求
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好本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充分排查和整改实验室的各类安全隐患,以防范遏制实验室重大安全事故,化解遏制实验室安全风险。
二、 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检查结合的形式,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各学院在7月11日之前,在实验室检查系统中完成学院“2024年暑假放假前实验室安全自查”,现场检查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科技处、保卫处、后勤处配合。
现场检查阶段(7月11日)
检查时间 | 检查学院 |
2024年7月11日(周四)上午9点 | 江宁校区各学院 |
2024年7月11日(周四)下午2点 | 幕府校区各学院 |
四、2024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各学院在本学期离校前以及下学期开学前认真检查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管线与气瓶等压力容器以及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并仔细检查实验室的门窗,确保仪器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各类事故发生。
2、各实验室负责人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严格按要求妥善存放,防止危险品泄漏、失窃以及火灾等事故发生;及时整理、归位实验台面和通风橱等设施内的各类物品;清理各类可燃、助燃物品;按照化学特性分类、分柜妥善保存各类危险化学品;禁止危险化学品放置在窗台或临近窗户存放,做到暑期危险物品安全可控。
3、暑期仍需开展科研项目的实验室需于放假前向所在学院备案,并及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并且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相关管理规定,不可单独进行高风险实验。对于长期不断电的设备,需安排相关人员值守或做好实时监控措施。
4、对于暑期仍需要施工的单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外来人员进校的审批制度做好外来人员流动管理工作,并落实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对于仍在施工的实验室学院应配备专人进行现场监督,督促施工方妥善保存各类设施和材料,避免引发治安问题和安全事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7月4日